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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认真对待权利 预防校园暴力 ——房县实验小学举行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 2020-11-0511:27作者: 张军 欧阳亚玲来源: 房县实验小学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学校安全工作条例》,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氛围,增强学校推进法制教育的实效性,11月4日下午,房县实验小学特邀请学校法治副校长——房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时建文来校为实验小学的师生讲授以“认真对待权利,预防校园暴力”为主题的法治课,用法律护航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活动中,时检察官通过法治授课的形式,通过现场提问、观摩、情景演绎等形式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概念,分析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剖析校园欺凌各类后果,归纳了遇到校园欺凌时的自我保护措施。

   

  开课伊始,时检察官以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动画引出“校园欺凌”的存在,然后通过一个个发生在学生身边鲜活的典型案例,从法律的视角跟学生一起分析案例,提出问题,找到答案,深入浅出的讲解引导学生理解“校园欺凌”的违法行为。接着,检察官将校园暴力的特征、类型,校园暴力的后果、防范理念和措施等五个方面的知识融入到故事和真实案例中,通过互动问答的方式,引导同学们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敬畏法律,拒绝犯罪;要树立生命至上的理念,增强明辨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不做施暴者,不做受害者。在普法教育的同时引导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学法、懂法、守法。

  活动中,时检察官还结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围绕三个方面的法律知识作了详细介绍:一是建立校园欺凌防控制度,对防治学生欺凌应当开展教育和培训工作,具有及时制止、通知监护人、心理辅导等义务,必要时可对其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对于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二是加强学校的素质教育作用,开展未成年人性教育、法治教育、网络素质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反对浪费宣传教育等教学内容;三是注重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需要在不断提高小学、初中入学率的同时,加强义务教育巩固率。进一步强化了学校保护的作用,细化落实了学校等教育机构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有关职责和义务。

   

  学生们在课堂上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一致表示,通过学习认识到校园暴力的危害性及未成年人涉罪的严重后果,今后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也会用法律来约束自己,避免走上犯罪的道路,做一个知法懂法的青少年。 

  此次活动的开展是学校贯彻落实《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普及法治教育、宣讲法律知识的有力举措,旨在提升师生的法制观念,普及法律知识, 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有效预防校园暴力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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