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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霸凌绝不是儿戏

发布时间: 2024-03-2009:18作者: 评论员 余姝满来源: 湖北日报浏览量:

   湖北日报评论员 余姝满

  阅读提要

  我们不能天真地寄望于霸凌问题待孩子长大后自我消失,不能以“某种程度”“大部分”消解霸凌的显在、潜在危害性,唯有事后惩治、事前防范联手,才能呵护好花蕾一样的生命。

  3月18日,河北邯郸肥乡区警方针对当地初中生被杀害一案接受央视记者采访。当地警方表示,经过连日来的侦查,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案件。

  这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年龄之小、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悲剧给受害者家庭带来至深的伤痛,也给社会人心带来极大的震痛。这几天,关于这起案件背后的一个核心问题:对未成年犯罪行为的惩处,引起了包括法律人士在内的诸多关注和讨论。对于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很多人都注意到了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的那行字——“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家人的悲伤和泪水,社会的愤怒和谴责,在表达一个共同的希望:以法治的名义让正义得伸张、让人心得抚慰。

  这一起案件,以异常极端的方式再次将校园暴力、校园霸凌问题置于公众视野。这是一个沉重的警钟,更是一个深刻的社会课题。

  现实中,不少人有这样的感受,对一些学生施加给同学的暴力行为,一些教师和家长不以为意,轻飘飘来一句“这是孩子之间的打打闹闹而已”。有的家长,甚至将自家小孩打人视作是“有能耐”。一边是冷处理,一边是“不以为耻”,如此一来,很可能在认识和行为中将校园霸凌无害化,甚至恶性升级。主持人尼格买提在一档节目中讲到曾被校园霸凌,当时的他“以为被欺负是正常的……”孩子可能懵懂未知,但恶性行为持续施加于一个孩子,会给幼小心灵带来很深甚至难以承受的影响。

  从表象上看,校园霸凌可能是恶意的嘲笑、身体的排斥、语言的攻击、集体的孤立。这种“恶”背后,可能有家庭教育的缺位、学校管理的疏忽,也可能有互联网以及社会不良风气带来的负面作用,或者互相交织。把霸凌简单等同于闹着玩,本应尽责的主体不以为意,不加防范,受害者往往因为不被重视而不敢声张或求助无门,就可能带来身心创伤甚至出现生命悲剧。

  解决校园霸凌问题,从家庭到学校,从管理到法律,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方面都不容忽视。不要小瞧每一次、每一起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与之相伴的很多后果不可逆。无论是看得见的拳头还是看不见的拳头,当一些孩子动不动逞凶斗狠,甚至以凌辱他人为乐时,背后对法律的无知无畏,对生命的轻薄漠视,应当受到及时制止,应当得到惩戒纠偏。当一些孩子把沉郁的心情埋在心里时,需要让他们有倾诉的渠道,看到护佑的力量,不能让稚嫩的肩膀承受不该承受也承受不起的重量。

  我们都知道现实并不完美,但没有人愿意看到孩子遭遇危险。他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常人谁不希望孩子被置于一个安全的环境中?谁不希望爸爸妈妈能把子女放心托付?谁不希望他们能快乐阳光地走入同龄人的世界,走入家庭之外的世界?以前有种观点认为,尽管校园霸凌“可恶”,但孩子之间的互相霸凌乃至实施其他不良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成长中”的现象,大部分未成年人在度过青春期后,并不会把不良行为带入成年期,而会“不治自愈”。有必要指出,校园霸凌已经是教育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就防治霸凌持续发声发力,我们不能天真地寄望于霸凌问题待孩子长大后自我消失,不能以“某种程度”“大部分”消解霸凌的显在、潜在危害性,唯有事后惩治、事前防范联手,才能呵护好花蕾一样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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