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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大木厂镇大木小学组织教师开展法制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 2017-12-2108:20作者: 余善从来源: 房县大木厂镇大木小学浏览量: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效性, 近日,房县大木厂镇大木小学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相关条款。 

  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余善从做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重点解读了教师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要求。教师们通过学习了解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作为教育工作者,更是每位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位教师要模范遵守《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合法权益,关爱学生,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校长刘吉明强调指出: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通过学习,教师们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宣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同时要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高超的教学技能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房县大木厂镇大木小学 余善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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