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7日在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 2025-01-2510:01作者: 来源: 湖北日报浏览量: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艳玲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一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这一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70周年。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我省庆祝大会精神,举行系列庆祝活动,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湖北”集中展示,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湖北教育基地建设,在全省人大系统开展“我与人大”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加强人大代表履职事迹宣传。各地举办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共同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湖北走过的光辉历程,充分展示了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在荆楚大地焕发的时代光彩。

  这一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5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过程人民民主首提地上海召开座谈会,对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座谈会精神,作出重大事项决定,持续建好用好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会议,出台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当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表率。

  这一年,是湖北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极具意义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湖北考察,对湖北发展寄予更高期望、赋予更大使命。省人大常委会采取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形式,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在大局中找准人大工作的着力点,审议批准湖北省域战略规划,聚焦科技创新、流域综合治理、全面深化改革、强县工程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民生保障和改善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力全省奋进新征程、开创新局面。

  一、强化法规制度供给,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常委会牢牢把握地方立法功能定位,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效。审议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8件,已表决通过14件;批准设区的市和“一州两县”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28件。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突出高质量发展立法。围绕建设科技强省,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制定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围绕建设质量强省,制定质量促进条例,强化质量基础支撑,促进创新驱动和品牌引领。围绕推动种业振兴,制定种子条例,从保护种质资源、激励育种创新、规范生产经营等关键环节作出制度设计,保障种源安全、粮食安全。制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将所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纳入法治轨道,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利用。制定内部审计条例,完善审计制度机制,以高质量审计护航高质量发展。加强民生保障立法。审议电梯安全条例,夯实电梯生产、使用、维护等各环节安全责任,并专章作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定,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生活便利。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从农产品产地、生产、销售和农业投入品等方面作出规定,全链条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制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深化社会治理立法。制定平安建设条例,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新业态监管等重点方面推进源头治理,共同构建大平安工作格局。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地方政府、涉铁企业等各主体的监管责任,保障铁路运输更加安全畅通。修订档案管理条例,更好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审议英雄烈士保护条例,重点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遗属抚恤优待等作出规定,推动全社会铭记英烈、尊崇英烈、捍卫英烈。

  丰富立法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法规性决定“小快灵”的优势,出台加强湿地保护的决定,让“千湖之省”每一块湿地都得到更好保护和利用。积极推进省内省际协同立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相关市开展沮漳河、府澴河流域保护立法,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陆域,协同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四水共治”。聚焦长江船舶污染防治这一难点,与重庆开展省际协同立法,确保一江清水永续东流。统筹立改废释,对全省地方性法规两次进行集中清理,修改、废止省本级地方性法规9件,确保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相衔接、相适应。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立法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立法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完善“同向同行、并联并行、直通直行”立法项目组织体系,加强对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各环节的把关。深入推进开门立法,注重发挥立法顾问、基层立法联系点、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意见,组织立法听证、论证261场次,努力让每一件法规都顺应民情民意。加强省市立法联审、联评、联动,对市州、自治县立法全程指导,提高立法整体质量。开展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举办法规新闻发布会6场次,增进全社会对立法的广泛了解和认同。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坚持立法与法律法规实施并重,严格实行一法一案、一款一策、一年一评、三年一查,跟踪评估法规实施情况,推动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开展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回头看”,为公众提供更加权威准确的法律信息服务。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增强备案审查制度刚性。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审查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69件,办理公民审查建议13件,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常委会始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选准监督内容,用好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9件,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询问1项,组织专题调研8项。

  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助力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综合报告,同步审议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两个分报告,促进经济稳中向好、进中提质。听取审议物流降成本工作情况报告,推动降低运输成本、仓储成本、管理成本,提升经济循环效率。检查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专题询问,常委会委员和代表就企业融资难等11个方面问题发问,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省“两院”负责同志诚恳应询,广泛凝聚共识,积极推动问题解决。开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力促重点支柱产业打造优势、积蓄胜势。就实施强县工程工作情况组织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农业法实施情况,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开展耕地保护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共同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听取审议对外友好交往工作情况报告,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加强预算决算审查和国资债务管理监督,助力大财政体系建设。审查批准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强化供应链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审查监督,推动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完善支出标准体系,促进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助力稳预期、促消费、惠民生。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鄂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启动预算与国资联网监督系统优化升级,推动预算和国资管理更加透明、更加高效。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3家单位开展满意度测评,增强审计整改监督实效。首次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债务“借要依法、用要有效、管要有序、还要积极”。

  加强流域综合治理监督,助力美丽湖北建设。主任会议成员带队,深入12条小流域开展专题调研,助力小流域综合治理。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组织“襄荆荆宜”大气污染防治协同监督,开展神农架林区自然生态保护等情况专题调研,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开展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采取自行改、协同改、统筹改、督促改等方式,推动解决生态环保问题200余个。支持鄂豫陕三省相关县(区)联动开展“人大代表守水护水节水”联合视察活动,带动全社会共同当好“守井人”。

  加强民生工作监督,助力增进人民福祉。听取审议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守护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审议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实施情况报告,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听取审议职业教育、广播电视等工作情况报告,促进职业教育、广播电视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戏曲传承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湖北戏曲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听取审议城镇燃气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和专题询问跟踪监督,筑牢高水平安全防线。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2859件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

  加强社会治理监督,助力法治和平安建设。听取审议省法院上半年工作暨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省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组织1次现场旁听庭审、4次线上察看庭审,促进司法公正。检查禁毒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督促行政和司法机关强化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助力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审议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实施情况等报告,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围绕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整治工作持续深化。加强宗教法规实施情况跟踪监督,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开展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促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始终与全省中心大局同向同行、同频共振,作出关于大力推动省域战略规划实施的决定,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落实措施,夯实工作责任,以法治力量推动省域战略规划有效实施。作出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湖北实践的决定,总结推广全省各地经验做法,对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明确要求,更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7人次。修改人事任免工作条例,依法调整任免对象范围,完善任免工作程序,保障和规范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严格执行人事任免法定程序,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向74名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国家公职人员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当好人民公仆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丰富“两个联系”的内容和形式。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00人次、参与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2330人次,召开3次列席代表座谈会。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坚持主任会议成员下基层必访代表制度,加强专(工)委同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特长代表的联系,推动人大工作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大力推进代表联络站、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人大财经工作企业联系点常态化运行、融合性发展,打造务实管用的“民意窗”“连心桥”。各级人大代表通过进站进点、入群亮码,收集反映社情民意,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持续深化“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聚焦共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全省各地人大选择630多个“小切口”,实行四级人大整体联动、五级代表共同参与,收集整理并转办交办意见建议2.61万条,推动解决物业服务管理、老旧小区改造、“一老一小”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各地人大在代表行动中,打造了一批研习中心、实践基地、主题公园等基层民主阵地,创造了民主班车、代表有约、村湾夜话、“码上”找代表、代表群众面对面等基层民主形式,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更加充满活力。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立足履职需求,开展专题培训,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服务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议案4件,代表提出建议839件。这些议案建议涉及培育新质生产力、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城乡融合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等各领域各方面,站位高、选题准、建议实,凝聚了代表的智慧,体现了人民的心声。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分办交办代表建议,强化跟踪督办。省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加强同代表的联系,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上述议案建议已全部审议、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服务湖北代表团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432件,其中14件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推动更多湖北元素进入国家规划和重点项目。

  五、聚焦“四个机关”目标定位,着力提升常委会履职质效

  突出政治引领,进一步加强人大党的建设。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加强机关党组、专(工)委分党组建设,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组织专题辅导、专题党课、警示教育等活动,使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细化常委会及机关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创新理念方法,进一步提升人大履职水平。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坚持守正创新,科学谋划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打好人大工作“组合拳”。对事关全局的重要立法、监督项目等,实行主任会议成员全员参与、领衔推进。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项目由主任会议成员向常委会会议报告情况。对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依法加强专(工)委建设,充分发挥专(工)委作用。建成湖北人大一体化信息平台,加快“数字人大”建设。我省地方立法、备案审查、国资管理监督、监察和司法监督、代表“家站点”建设等工作,在全国人大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强化内统外联,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合力。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工作统筹,确保各专委会和工作机构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积极向全国人大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来鄂调研视察、执法检查10多批次。密切同省“一府一委两院”的联系,推动各专(工)委与对口单位的沟通协作。加强对市州立法工作的指导,注重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活动等工作联动。强化同兄弟省(区、市)人大工作联络,在全国人大会议上与四省联合提出代表建议4件。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接待匈牙利国会等外国代表团5批次,服务全省对外友好交往和务实合作。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工)委组成人员团结奋斗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新兴领域立法有待加强,立法对改革的推动和保障作用有待更好发挥;联动监督工作方式需要进一步探索,监督的针对性、协调性、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创新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改进。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和考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全面系统领会这一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掌握做好人大工作的看家本领。自觉接受省委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面落实省委工作要求。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备案审查,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

  紧扣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工作的重要要求,强化支点意识,抬升发展标杆,依法履行人大职责,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综合报告,同步听取促进消费情况等报告;做好预算决算、审计、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监督工作,开展“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聚焦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作出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制定数据条例,听取审议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情况等报告。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制定省域战略规划条例,修订水路交通条例,听取审议外资外贸发展工作情况等报告。聚焦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结合听取审议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专题询问。聚焦文化资源保护和推动文化创新发展,制定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听取审议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情况等报告,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修订燃气管理条例,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废弃物循环利用及处理条例,推动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等方面协同立法,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湖北省实施水法办法执法检查。聚焦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制定养老服务条例,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听取审议省政府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等报告,听取审议省监委、省“两院”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全年预安排立法审议项目21件、调研项目15件,监督项目50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持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着力提升代表工作的政治引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联系代表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修改湖北省实施代表法办法,保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委会工作的参与。支持和保障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发挥代表联络站的功能作用,常态化开展代表视察调研。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做到“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持续深化代表行动,支持各地继续探索居民议事试点、人民建议征集、基层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等民主实践,使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可感可及。

  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激发人大工作生机活力。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守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理念、制度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健全立法项目组织、责任、论证评估体系,坚持“双组长”“双班长”机制,推进重点项目“攻关立法”。统筹立改废释,加强“小切口”立法,彰显地方立法特色,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新修改的监督法,召开全省人大监督工作会议,推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围绕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联动监督、协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完善民情民意定期收集、分析、处理机制,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把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

  强化使命担当,全面建设“四个机关”。坚持更高定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切实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指导省人大机关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强化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统筹,注重上下左右之间的联系、联动、联络,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讲好湖北人大故事、民主故事、代表故事,充分展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独特优势和显著功效。

  各位代表!实干成就伟大梦想,奋斗抒写时代华章。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殷殷嘱托,坚持人民至上,鼓足干劲、奋发进取,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为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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