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湖北教育信息网通讯员稿酬(2020年10-11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0115:56作者: 来源: 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湖北省电化教育馆)浏览量:
各地、各学校通讯员:
为充分发挥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在我省教育新闻宣传中的主阵地作用,表彰网站通讯员的积极贡献和突出成绩,鼓励更多的老师加入这支队伍,根据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通讯员管理办法(修订稿),为尽量避免跨年度支付,拟于近期发放10-11月的通讯员稿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稿酬发放对象及发放条件
发放对象:本网特约通讯员、网络通讯员。
发放条件:(1)达到在本网“平均每月投稿刊发达2篇及以上”的基本条件;(2)个人最高稿酬发放量为30篇;(3)按照通讯员10-11月份在本网的投稿刊发量排名,核定稿酬发放对象。
二、录用稿件统计区间
2020月10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三、稿酬标准
40元/篇(税前)。
四、相关要求
稿酬发放将以转账形式发放到通讯员提供的银行账户中。请符合稿酬发放标准的通讯员(附件2),于2020年12月8日下午17:00前,填写“通讯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并发送至邮箱37151450@qq.com。(注:《通讯员信息登记表》文件名备注为:序号+姓名)。本次稿酬为一次性统计发放,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将不再补发。
附件1、通讯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2、2020年10-11月湖北教育新闻网通讯员稿件统计表
湖北教育信息网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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