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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湖北教育信息网通讯员稿酬(2020年4-9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0916:34作者: 来源: 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湖北省电化教育馆)浏览量:

各地、各学校通讯员: 

  为充分发挥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在我省教育新闻宣传中的主阵地作用,表彰网站通讯员做出的积极贡献和突出成绩,鼓励更多的老师加入这支队伍。根据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通讯员管理办法(修订稿),拟于近期发放近半年的通讯员稿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稿酬发放对象及发放条件 

  发放对象:本网特约通讯员、网络通讯员。 

  发放条件:(1)达到在本网“平均每月投稿刊发达2篇及以上”的基本条件;(2)个人最高稿酬发放量为30篇;(3)根据年度预算额度,按照通讯员半年内在本网的投稿刊发量排名,核定稿酬发放对象。 

    二、录用稿件统计区间 

    202041日至2020930日。 

    三、稿酬标准 

    40/篇(税前)。 

    四、相关要求 

    稿酬发放将以转账形式发放到通讯员提供的银行账户中。请符合稿酬发放标准的通讯员(附件2),于20201025日下午17:00(京)前,填写“通讯员信息登记”(附件1),并发送至邮箱299485@qq.com。(注:《通讯员信息登记表》文件名备注为:序号+姓名)。本次稿酬为一次性统计发放,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将不再补发。  

  附件: 

    1通讯员信息登记表

    220204-9月湖北教育新闻网通讯员稿件统计表

 

湖北教育信息网 

20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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