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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连续4年获评全国“阳光校餐示范县”

发布时间: 2024-06-2415:58作者: 汪正玺来源: 鹤峰县教育局浏览量:

  近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2023年度“阳光校餐数据平台”示范县评比结果,全国10个区县入选,湖北省仅恩施州鹤峰县和恩施市两地上榜,鹤峰县位居第6名,再次荣获全国“阳光校餐示范县”称号,这也是鹤峰县自2020年以来连续4年获此殊荣。 

  
  

  “阳光校餐”数据平台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营养办公室委托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于2015年开始实施。该平台每年对全国1000多个阳光校餐试点县各试点学校的供餐方式、供餐种类、食物摄入量、营养摄入量等进行综合评定一次,对评定出的前10名命名为全国“阳光校餐示范县”。该评定平台旨在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及时获取并公开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落实情况,提供数据分析及调研评估,客观、科学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对贫困地区学生的营养补充所起到的作用,并针对相关政策提出意见建议。 

  近年来,鹤峰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和免费午餐项目,持续提升“国家+地方政府+基金会”的免费午餐“鹤峰模式”品牌工程。 

      

  该县各中小学依托新浪微博和阳光校餐平台,及时更新食材采购、出入库、消费及就餐人数等情况,接受师生、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改善食堂设备设施条件。截至目前,全县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成率、快检室建成率、食堂供餐率均达100%。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项目健康运行。全县聘任食品安全副校长55名、校园食品安全总监15名,配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员55名,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2023年,鹤峰县落实营养改善计划资金908.14万元,2.13万人受益;落实免费资金804.53万元,1.83万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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