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江汉大学“省级文明校园”称号
发布时间: 2018-01-0413:46作者: 高欣来源: 江汉大学浏览量: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校园的主人,既是校园文明的受益者,又是校园文明的守护神。”江汉大学校园文明行为倡议书的开头,即为我们展开了一个“点点滴滴凝聚磅礴力量,你我携手成就文明校园”的文明大学形象。
近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4-2016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和文明村镇、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第一届省级文明家庭和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鄂文[2017]97号),江汉大学荣获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校园)称号。
长期以来,该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凝练学科专业特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完善办学条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态工作责任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创新理念,创新方式,创新介质,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不断迈上新台阶,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凸显校园文化特色,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目前,该校已经形成了有响亮的主旋律正能量,有高雅的艺术性品味感,能反映大学文化共性又能体现地方院校特色的健康、多彩、积极的大学精神和校园文化,全校上下形成了立德、致用、兼容、创新的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校园和谐,充满活力,各项事业蒸蒸日上、成绩喜人。该校荣获“2015-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人文学院教师何冬梅被武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武汉市文明市民荣誉,设计学院青年教师吴永新获共青团中央授予的我国青年志愿服务领域的最高荣誉——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
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校园)荣誉称号是该校长期坚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硕果,也是全体师生共同努力的成绩。江汉大学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持续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确立的目标,不忘初心,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以“省级文明单位(校园)”为新的起点,以更加饱满的精神面貌、更加优异的工作业绩,为将学校建设成为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地位和水平相适应、在国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努力拼搏。
我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