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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会召开

发布时间: 2018-12-2909:24作者: 袁媛 罗敏来源: 十堰市教育技术中心浏览量:

  1228日上午,十堰市教育局召开全市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会,旨在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和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筑牢网络安全屏障,确保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会议由十堰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陈长全主持。十堰市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马会骏、十堰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副主任邢敦旭、十堰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管理支队长毛群受邀出席会议,并分别解读了国家、省、市有关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介绍了十堰市政府网站集群建设和管理的情况,对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网站管理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十堰市教育局副局长刘荣在回顾一年来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时指出,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预防体系基本形成,全市教育网站基本规范,师生网络安全素养有很大提升,没有出现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和信息泄露事件。 

  刘荣强调,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中,没有事故就是成绩。2019年,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党政一把手负责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设立并明确专门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职能机构及专门管理人员,全面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主体责任;要将网络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与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按照教育部教育信息资产管理的要求,如实备案网站信息,及时更新网站变更和注销信息,及时完成各单位的门户网站定级、备案工作;强化应急处理小组工作职责,成立全市教育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并下发文件明确责任和工作流程;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对不切实履行职责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将网络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做好网络安全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单位要设立网络安全专项运维经费,增加对网络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组织全员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教师的安全意识;加强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按照相关规定实现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实施教育APP备案运行制度。使用单位要在市教育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并签署安全责任书方可上线运行。2019年41日起,凡没有备案而运行的教育APP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追究相关单位一把手责任;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填报系统信息填报工作;当前存在问题的教育网站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立即整改。 

  来自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局长及网络安全责任人,市直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民办学校校长(园长),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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