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偷偷用爸妈的手机给主播打赏了5万元,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6月5日,巴东县信陵镇光明小学正在进行“升堂断案”。当天,该县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宣传月”暨“法学堂”青少年法治启蒙系列首期活动走进光明小学,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

活动现场,来自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贾鹏程围绕“法学堂——典故新生”“开笔礼——戒尺与法槌”“戒尺与圆规——身边的民法典”“法治树洞”等方面,结合身边实际典型案例,为学生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与讲解,使学生懂得“法学堂”取自旧时学堂“传道、授业、解惑”的古意,如今被赋予“崇法、明理、笃行”的新魂。旧时学堂虽小,却能走出治国安邦的栋梁;今日法学堂虽只一间教室、一堂课,同样承载着培养未来法学家的初心。明白了“以案为鉴、以蒙养正、以行践知”的三条红线,法律在人人面前,一律平等,法律,是铠甲,同时也是光。

“起外号违法吗?”“压岁钱被没收合理吗?”“偷用父母手机打赏主播,钱能退吗?……”在互动交流环节,孩子们积极参与,对感兴趣的问题与法官进行实在的互动交流。面对孩子们的问题,贾法官耐心“破案”,并运用“榜一大哥”风波,告诉孩子“买文具、买零食,自己说了算;大额打赏、买手机,必须爸妈点了头。”同时,引导学生时刻铭记“法律给了我反悔权,但我要用诚信守护它。”

通过最高法“法学堂”进校园活动,旨在以启蒙之力点亮法治之光,通过生动讲解校园安全、权利保护等常识,使抽象的“法”转化为可感的行为准则,既有效预防校园欺凌等成长风险,又在幼小心灵中种下敬畏规则、信仰公正的种子,最终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法治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