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教育厅正式公示第十批特级教师名单,十堰市20名教师上榜,其中高中教师8名、初中教师8名、小学教师4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在教师个人申报、学校评议推荐、县级考核推荐、市(州)评审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开展了第十批特级教师评选并公示,十堰市东风高中陆爱清、十堰市第一中学田华、十堰市竹山一中陈宗卫、十堰市第一中学龚万忠、竹溪县第一高级中学吴四海、十堰市十三中寇章云等20名教师最终被评为“湖北省特级教师”。
据悉,特级教师是国家为表彰特别优秀中小学教师而设置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荣誉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本次特级教师人选来自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在职教师和教育科研机构教研人员。教研人员的评选比例控制在5%以内,中小学正、副校长和幼儿园正、副园长的评选比例控制在10%以内。
本次评选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及师德师风、德育工作、教学和管理、教育科研、指导培养教师等方面条件。评选过程充分考虑了农村教育实际,对申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级教师人员,适当放宽教育科研等方面条件。申报该类别的教师,须已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城关镇所在地)连续任教5年以上且仍在现岗位。评选通过后,须继续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