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湖北教育信息网通讯员稿酬(2019年4—9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1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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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湖北省电化教育馆)

各地、各学校通讯员:

为充分发挥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在我省教育新闻宣传中的主阵地作用,表彰网站通讯员做出的积极贡献和突出成绩,鼓励更多的老师加入这支队伍。根据《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通讯员管理办法(修订稿)》,拟于近期发放近半年的通讯员稿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稿酬发放对象

符合在湖北教育新闻网半年期间“平均每月投稿录用达2篇及以上”标准的特约通讯员、网络通讯员。

二、录用稿件统计区间

2019月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三、稿酬标准

40元/篇(税前)。

四、相关要求

稿酬发放将以转账形式发放到通讯员提供的银行账户中。请符合稿酬发放标准的通讯员(详见附件2),于2019年11月15日17:00前,填写通讯员信息登记(附件1),并发送至邮箱299485@qq.com。(注:《通讯员信息登记表》文件名备注为:序号+姓名+单位。)本次稿酬为一次性统计发放,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将不再补发。

附件:

1、通讯员信息登记表

2、2019年4一9月湖北教育新闻网通讯员稿件统计表

湖北教育信息网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