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湖北教育信息网通讯员稿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7 14:29
作者:
来源: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湖北省电化教育馆)

各地、各学校通讯员:

为充分发挥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在我省教育新闻宣传中的主阵地作用,表彰网站通讯员做出的积极贡献和突出成绩,鼓励更多的老师加入这支队伍。根据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通讯员管理办法,拟于近期发放近半年的通讯员稿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稿酬发放对象及发放条件

发放对象:本网特约通讯员、网络通讯员。

发放条件:(1)独立作者达到在本网“每月投稿刊发达2篇及以上”的基本条件;(2)个人最高稿酬发放量为30篇;(3)按照通讯员半年内在本网的投稿刊发量排名,根据年度预算额度动态核定稿酬发放对象。

二、录用稿件统计区间

2024月5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三、稿酬标准

40元/篇(税前)。

四、相关要求

稿酬发放将以转账形式发放到通讯员提供的银行账户中。请符合稿酬发放标准的通讯员(附件1),于2024年11月15日前,填写“通讯员信息登记”(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94301876@qq.com。(《通讯员信息登记表》文件名备注为:序号+姓名)。本次稿酬为一次性统计发放,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将不再补发。

附件:

1、湖北教育新闻网通讯员稿件统计表

2、通讯员信息登记表

湖北教育信息网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