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湖北教育信息网通讯员稿酬(2020年12月-2021年5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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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湖北省电化教育馆)

各地、各学校通讯员:

为充分发挥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在我省教育新闻宣传中的主阵地作用,表彰网站通讯员的积极贡献和突出成绩,鼓励更多的老师加入这支队伍,根据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通讯员管理办法,拟于近期发放近半年的通讯员稿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稿酬发放对象及发放条件

发放对象:本网特约通讯员、网络通讯员。

发放条件:(1)达到在本网“平均每月投稿刊发达2篇及以上”的基本条件;(2)个人最高稿酬发放量为30篇;(3)根据年度预算额度,按照通讯员半年内在本网的投稿刊发量排名,核定稿酬发放对象。

二、录用稿件统计区间

2020月12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三、稿酬标准

40元/篇(税前)。

四、相关要求

稿酬发放将以转账形式发放到通讯员提供的银行账户中。请符合稿酬发放标准的通讯员(附件2),于2021年6月10日下午17:00前,填写“通讯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并发送至邮箱37151450@qq.com。(注:《通讯员信息登记表》文件名备注为:序号+姓名)。本次稿酬为一次性统计发放,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将不再补发。

附件1、通讯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2、2020年12月-2021年5月湖北教育新闻网通讯员稿件统计表

湖北教育信息网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