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教育局积极推进教育扶贫全覆盖工作
发布时间: 2017-05-2411:09作者: 张鑫、张常清来源: 张湾区教育局浏览量:
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张湾区教育局积极行动,今年新出台的教育扶贫实施方案,将教育扶贫作为工作重心抓好抓实,专岗专人落实多元扶持与特惠资助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全覆盖、无遗漏,确保无一名学生因贫失学。
针对区内建档立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因没有在校寄宿而不能享受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的情况,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区政府及时出台了《张湾区教育扶贫实施方案》,投入教育扶贫资金80余万元,把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纳入到义务教育阶段均可享受“小学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生每学年1250元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范围。此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免费提供也由农村地区学校扩大到全区范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此项惠民措施已于2017年春季开学时全面实施。4月至5月,区教育局组建教育扶贫政策宣讲团,以乡镇街道(开发区)为单位对乡镇扶贫干部、村社区干部及驻村工作队进行政策宣讲与解读,同时进村入户发放《张湾区教育扶智惠民政策宣传单》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受到村民们的热烈欢迎,取得显著效果。目前,在区内学校(包括幼儿园)就读的张湾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017年资助补助已全部发放到位,在区外学校(包括幼儿园)就读的正在进行甄别核实,正在陆续发放之中。
据悉,全区对在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1000元/年;对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并按小学生1000元/年、初中生1250元/年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资助标准的国家助学金,按2500元/年最高标准执行,并免除学杂费;中职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中职国家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予以资助,并免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书本费和住宿费;在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本专科学生享受最高资助标准的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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