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新政确保政府性债务化解资金安全规范
发布时间: 2017-09-1919:18作者: 戴建国 唐付涛 张云朝来源: 十堰市竹山县教育局浏览量:
“现在政策确实是好。2008年学校通过教师融资一点、向上争取一点、学校挤出一点的办法,兴建的教师周转房,解决了当时16户20多名教师住房难的问题。如今,政府将我们的融资款全额直达我们个人账户,偏远乡镇教师免费住居周转房,确实要的。”9月15日,竹山县竹坪乡老庄小学教师陶克明高兴的说。
9月15日,竹山县竹坪乡老庄小学教师陶克明,将2008年竹坪乡中心学校开具的教师周转房融资款收据,交到了该乡中心学校财务室,做为冲销应付款凭证。
据悉,此次竹山县教育系统地方政府性债务置换债券资金,是2013年通过基层单位申报,县财政局、审计局、教育局联合审核把关的,经层层审核、上报、确认,锁定的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的,学校周转房个人融资款、尚欠的工程款等政府性债务。
为了确保政府性债务置换的准确性,该县2017年5月再次层层清理确认,剔减2016年前已经偿还额度,竹山县财政局与债权人签订了《公开发行置换债务债权解除协议》,协议中再次确认资金额度,并由债务单位提供债务名称、债权类型、拟置换资金额度、债权人姓名、债权人身份证号码、债权人账号等信息,由县教育局于8月份,将债务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全部直达债权人单位或者个人账户。
为了确保政府性债务化解资金安全规范,日前,竹山县教育局印发通知,通知要求:本次置换债券资金是用于化解债务的专项资金,相关学校要加强对债券置换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学校不得套取或变相套取,更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将全部追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相关学校校长、财务人员、项目管理员对本学校置换债券资金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直接追究其法律责任。偿还债务后,相关学校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消化存量债务,进行会计核算。并提供2017年债务偿还会计凭证和财务电子账套,送达该县教育局审计股,接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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