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宣恩县高罗镇中心小学特邀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进校园,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生动的宪法主题宣讲活动,让宪法知识走进课堂、融入童心。

宣讲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以亲切易懂的语言,从“宪法是什么”切入,用“参天大树的根”“宏伟大厦的地基”等生动比喻,向同学们阐释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重要地位。工作人员着重让同学们牢记宪法的三大核心要义:宪法是所有法律的“母亲”,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并非遥不可及,而是与日常学习生活息息相关,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的意义不仅在于知晓,更在于践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此次国家宪法日宣讲活动,让高罗镇中心小学的同学们对宪法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认识,在校园中营造了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浓厚氛围。同学们纷纷表示,会将法治种子埋在心田,以守法尊规的自觉践行宪法精神,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