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仕敏)日前,《广西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根据《方案》,广西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减轻家庭的教育负担,推进广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方案》提出,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不包含在内。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进行补助。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将定期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评估周期不超过3年。
《方案》规定,广西财政厅、教育厅根据核定的各地免保育教育费自治区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以及在园儿童人数,核定免保育教育费财政补助资金总量,优先统筹中央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予以支持。不足部分由自治区和市、县(市、区)(以下统称县)按比例分担,其中自治区本级所属幼儿园,由自治区全额承担;市本级和县所属幼儿园,由自治区分担70%、幼儿园隶属的同级财政分担30%。如果各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高出自治区核定的补助标准上限,其高出部分的所需资金由幼儿园隶属的同级财政承担。
《方案》要求,广西继续实施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资助政策,做好兜底保障;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逐步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政策,提高办园质量。